超声检查需知

发布时间:2023-11-16本文来源: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浏览次数:142

超声检查需知

1.肝、胆、胰、脾检查:患者须禁食8h以上,宜在上午进行。

2.泌尿系、妇科及早期妊娠检查:在检查前1h须饮水500-800ml,待膀胱适度充盈再做检查。

3.胎儿检查;由于胎儿体位、羊水量、胎儿活动、胎儿骨骼声影及孕妇体位等多因素影响,不能排除所有胎儿畸形(如:胎儿手指、脚趾、耳朵... ...)。超声显示胎儿心脏只能排除部分明显的胎儿心脏病,超声检查不能排除胎心功能性异常。胎儿性别与生殖器有关问题不在胎儿检查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