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领导和物价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完成医院物价管理工作。
2、对医院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进行管理,进行一次性耗材和医疗服务收费许可审核。
3、指导临床、医技科室正确执行医疗价格政策并监督、检查。
4、落实医药价格及医用耗材价格公示,并依据政府医药价格政策,及时调整价格管理系统的价格标准。
5、对医院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申报及备案。
6、接待医药价格咨询,处理医药价格投诉。
7、对兼职价格管理人员进行价格政策(业务)指导、培训。
8、协助、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医药价格检查,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种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调查和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