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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做好医院的党务和党建工作;

2.对照党委职责,起草党委年度和月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起草党委的请示报告、通知等有关文件。

3.做好党委会前准备工作,收集党委会议题,协助做好会前酝酿工作。做好党委会议记录。重大和复杂会议议题要形成纪要。因工作需要,查阅党委会记录有关决议,要向党委书记汇报事由。

4.保管好党委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非经党组织批准,个人不得将会议记录带离党办。

5.负责党内文件的批转、承办、督办、管理工作。

6.根据规定,做好党委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7.及时传达上级党委的工作通知和指示精神,根据规定向上级党委汇报有关事项办理的结果。传达院党委书记和党委委员的指示和批示精神。

8.掌握各党支部工作,督促检查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党委汇报,组织和督促各支部参加党建活动。

9.交办党委会的决定,督促各支部、各有关科室和责任人执行党委的决定,反馈执行情况,对需要多个科室共同参与的工作,发挥协调作用。

10.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