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放射防护须知

发布时间:2023-11-27本文来源: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浏览次数:145

患者放射防护须知

从放射线发现至令,它给人类在诸多领域尤其是医学方面带来了很多便利,放射检查、治疗是目前医卫生必不可少的手段,为明确诊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对人体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损伤。根据卫生部《医用X射线诊断射卫生防护及影像质量保证管理规定》检者进行X线检查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减少和控制X线的辐射剂量,为此检者应协同医务人员做好下列放射防护

一、放射诊疗是人类现代医学成胜疾病的重要手段之一,必要的合理的放射诊疗利大于弊。但临床医师和放射医师在获得相同诊断的前提下,避免采用放射性诊断技术,如可采用B超等诊断方法,合理使用X线检查,减少不必要的照射。

二、临床医师和放射医师尽量以X线摄影代替透视检查进行诊断

三、当您进行透视、拍片、CT、造影和介入诊疗时,医务人员会合理运用、优化选择各种放射诊疗技术,在达到诊疗目的的同时,尽量减少照射剂量。

四、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线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对孕妇特别是受孕8- 12周的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X射线检查。

五、放射科医技师必须注意采取适当措施减少要检查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游行屏蔽防护、准确对位、并采用防护用品对照射野以外的部位做好防护。

六、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接受放射诊疗时,请务必遵从以下要求,以减少不必要的照射,最大限度地避免辐射损伤:

1.患者和陪检人员应自觉服从医务人员的安排,主动配合诊疗活动

2.患者和陪检人员应在规定区域候诊,远离贴有黄色辐射标识的区域

3.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严禁随意开启射线防护铅门。

4.铅门上方的红色辐射指示灯闪亮时,严禁进出机房。

5.候诊者和陪检人员(病人必需被扶持才能进行检查除外)不得在无屏蔽防护的情况下在放射机房内停留。处于孕期的家属、以及青少年、婴幼儿禁止陪同检查,避免不必要的X线照射。

6.患者及其陪检者进入各类射线机房时,可主动要求工作人员提供防护用具,或执行工作人员安排的防护措施。

7.放射诊疗完毕,请尽快离开机房,以减少散射线危害。

8.患方应遵从执业医师制定的放射诊疗方案,切勿盲目要求不必要的射线检查项目避免无效照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