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8-01本文来源: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浏览次数:539

尊敬的病友、家属及其他来院人员:

按照国家、省、市及区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更大程度地保障来院患者及家属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防止院内交叉感染的发生,现就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医院大门管理

1.进入医院的所有患者、家属、陪护人员及其他人员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测体温、核验安康码(不能扫码的做好可溯源登记)、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对不戴口罩者,拒绝进入院区。

2.外卖、快递等一律不得进入院内,由订餐人或取件人自行到医院门口领取。

3.对于不听劝阻,强行出入医院、不配合测温、扫码、辱骂殴打疫情防控执勤人员的行为,院内保安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采取强制措施,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医院将交由110处理。

二、门诊急诊管理

1.医院实行全面预检分诊制度及实名制就诊,请来院人员务必配合医院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流行病学史询问。所有人员不得隐瞒与疫情相关的病史、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疑似患者接触史等,故意隐瞒相关信息,造成疫情传入扩散者,将被依法追究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2.自觉遵守医院规定,进入院区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缴费、就诊、取药、检查、采血等请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发生聚集。

3.门诊就诊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按排队先后有序进入诊室。年老体弱、儿童及行动不便的患者允许1人陪同。

4.内镜检查治疗(包括胃镜、肠镜)以及门诊人流手术的患者须提供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急危重症患者,因特殊情况未带有效证件,可先行急诊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补登记。

6.社会自愿检测核酸人员可在我院急诊负一楼进行核酸标本采集,采集现场提供二维码扫描支付,简化核酸检测采样流程。非急诊住院患者或者陪护核酸检测人员凭住院证及核酸检测申请单在住院大楼旁小平房处进行采样。核酸采集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7.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根据标识投入黄色医疗废物桶内。                    

三、发热门诊管理

1.所有发热(体温≥37.3°)和呼吸道症状、腹泻等患者请在预检分诊进行信息登记后由专人直接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发热门诊实行闭环管理,所有就诊患者必须待核酸检测报告出示阴性后方可离开发热门诊。

3 .儿童发热患者须在儿童发热门诊就诊,不得进入住院病房就诊。

四、住院患者管理

1.非急诊患者和陪护必须在门诊就诊时完善核酸检测,凭核酸阴性报告方可办理住院手续。

2.危急重患者可先收住缓冲病房,待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转入普通病房。

3.住院患者严格执行“一患者一陪护”制度,且陪护人员必须持核酸阴性报告方可进行陪护。陪护人员相对固定,如需更换,需提前告知医护人员,并持核酸结果阴性报告且无流行病学史方可进行陪护。

4.严格落实“腕带证明制度”,由所在病区统一登记发放腕带。患者、陪护人员凭腕带出入,无“腕带”不允许进入病区。

5.特殊时期,谢绝家属亲友探视,以免交叉感染。鼓励采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和慰问。

6.患者及陪护人员入院期间请积极配合医院监测管理,遵守病区管理规定,应勤洗手、不串访、不聚集,自觉配合病区进行开窗通风、环境消毒,不得随意离开病区。

五、温馨提示

1.广大市民进入医院、超市等公共场所或人员聚集地方务必全程正确佩戴口罩,离开公共场所或脱去口罩后等情况应用流动水洗手。

2.“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我们一直在努力,多一分严格少一分风险,少一点方便多一点平安。为保障您和家人在我院期间的疫情防控安全,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敬请积极配合!



                                                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