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诉讼代理服务项目询价函
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诉讼代理服务项目询价函
项目编号:HSSSY20260014
各符合资质的律师事务所:
我院现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即将期满,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依法执业、合规运营,有效防范和化解医疗纠纷、行政管理、人事用工、合同履约等各类法律风险,保障医院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就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诉讼代理服务项目采取公开询价方式择优遴选服务机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参与本次询价报价。
一、项目名称
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诉讼代理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周期: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服务期限1年。
三、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常年法律顾问常规服务内容
1.日常合规法律咨询:为医院日常经营管理、行政事务、人事管理、劳动合同、采购合同、合作协议、对外事务等提供常态化法律咨询、风险提示及合规指导。
2.医疗事务法律支持:针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医患沟通、患者投诉、医疗纠纷调解、舆情处置等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处置流程指导及风险预判。
3.制度合规审查完善:协助医院梳理、修订、完善各类行政、医疗、后勤、人事管理制度,确保制度合法合规、权责清晰、规避管理漏洞。
4.普法宣传与培训服务:根据医院需求,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医疗法律法规、民法典、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等专题普法培训及宣教工作,提升全院人员法治意识与风险防控能力。
(二)专项诉讼案件代理服务
本次询价包含医院涉诉案件专项代理服务,主要针对本院作为被告的医疗责任纠纷案件(含医疗过错、医疗事故纠纷),由中选律所统一承接代理。专项诉讼代理费以法院最终立案载明的诉讼请求金额为计费基数,按案件实行分类上限报价,具体限价标准如下:
诉讼请求金额(人民币) 单件代理费上限(元)
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 4000
10万元-50万元(含50万元) 6000
50万元以上 8000
以上专项诉讼代理费独立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不包含在年度顾问费内,案件实际发生后按程序单独报批、据实结算支付。
四、项目预算
1.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年度预算:15000元/年(固定总价)。
2. 专项诉讼代理费据实结算,不纳入本次年度预算总价控制,不计入固定报价总额。
五、供应商(律所)资格条件
1.依法经司法行政部门登记设立、合法存续、执业许可证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
2.近三年无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无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无不良执业记录。
3.具备医疗行业法律服务从业经验,能够独立承接医疗机构合规顾问及医疗纠纷诉讼代理业务。
六、报价规范及要求
1.本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为年度固定总价报价,包干包含服务期内人工、交通、文书起草、常规咨询、现场服务、资料递送等全部配套费用(超常规专项服务、诉讼案件除外)。
2.响应单位须对上述三档专项诉讼代理费分别填报单价报价,作为综合评分依据。
3.所有报价文件须加盖律所正式公章,签字盖章齐全、密封规范,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七、评审办法
本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总分100分,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报价得分:占比 40%
2.专项诉讼代理费报价得分:占比 60%
专项代理费得分计算规则:以三档报价分别对比限价上限,计算偏离率算术平均值后统一计分,按最终综合得分从高至低排序确定中选服务商。
八、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一)须提交资料清单
1.正式报价函(自行规范格式,明确年度顾问总价、三档诉讼代理单价);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有效复印件;
3.拟派驻服务团队负责人及专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个人从业简介;
4.律所无行政处罚、无行业处分、无不良执业记录承诺书。
(二)递交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6月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递交方式
密封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邮寄超时、破损、未密封责任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
(四)递交地点: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务科。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永佳大道592号,2号楼门诊4楼
(五)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毕荣杰
联系电话:0559-3511970
九、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询价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2.医院有权根据实际报名、报价、资质情况,自主决定是否顺延、重新询价或终止本次采购,不做解释、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3.本次中选结果将在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服务单位。
特此询价,欢迎优质合规律所积极参与报价。
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6年6月2日

